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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承诺
释义

什么是接受?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并表示愿意订立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它与“要约”和“要约”对称,承诺称为“承诺”。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将在承诺生效后成立。作为使合同生效的承诺,它必须满足某些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对方。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权利由要约人赋予。只有受要约人才能获得接受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无权接受。如果投标书是写给未指明的人的,如果投标书可以构成要约,任何未指明的人都可以作出承诺。然而,事实上,它只能是一个具体的人谁可以作出承诺,在最后。例如,悬赏广告。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接受是对要约的同意。它是受要约人和要约人之间的合同。当然,必须向要约人提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接受必须是对要约的完全和简单的同意。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可以拒绝要约人,合同不能成立。受要约人在承诺中扩大、限制或者变更要约内容的,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拒绝要约。但是,如果同时提出新的报价,则称为还盘。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要约约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未约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接受要约的期限已过或者超过合理期限的,不再接受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仍想订立合同的,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是,这一承诺不能再视为承诺,只能视为要约。原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约束。他可以拒绝接受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接受。如果他这样做了,他作为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人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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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