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家公司如何取消其债权和债务 |
释义 |
一是公司如何取消债权债务继承。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要不与《公司法》规定的清算阶段对公司行为的限制相冲突,就可以转让其权利。转让的法律依据可以在《合同法》中找到。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同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利。这为原股东取得公司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但他是公司和债务人以外的独立第三方。那么,程序性工作就是公司在注销前只需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会被消灭,而只需转让。对于接受债权的股东来说,风险在于债权可能无法实现。因此,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并为股东所接受。同时,要考虑受让方的风险,给予适当的折扣。向股东分配债权。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时,将剩余债权和未实现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当然,从程序上看,被分配债权的股东要实现债权,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前,仍应履行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原股东对遗漏的债权享有追索权。对于遗漏的权利要求。原股东仍享有最终所有权。但在清算阶段,这部分债权可能找不到,而是在公司终止后才找到,因此这部分债权不能在公司终止前分配给个人股东,应当属于原股东。因此,原股东对这部分债权有追索权。公司债务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后,对B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内部档案,得知B公司已依法解散,但B公司的两名股东在公司注销时签署了清理表,承诺B公司的所有债务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被告承诺两个月内还清债务。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 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四)清偿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综上所述,有关司法部门应当对公司遗漏债权债务的处理作出统一规定,维护全国公司法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规范,更好地实现法律协调、公平保护原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利益的原则。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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