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能否认定 |
释义 |
案例 我是一家机械厂的员工,但尚未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一天,我在工作时被机器勒死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之后,我多次到工厂协商赔偿未果,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要求确认为工伤。厂长认为我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能要求工伤鉴定吗? 回答 您可以要求工伤鉴定,您的伤害可以鉴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在试行中,领取工资证明、职工或同事的书面证明、考勤表、用工登记表等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虽然您尚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您可以提交上述证据证明您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认定您的工伤为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的;(2)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等事故受伤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负伤、失踪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负伤的;(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职工,而旧伤到用人单位后又复发。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酗酒、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 以上是小编提供的全部信息鲁巴网. 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律师网找个网上律师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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