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
释义 |
劳动法1-10级分类原则工伤认定级别: 1级: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补偿,有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严重缺陷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不能照顾大部分生命。 三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不能照顾部分生命。 4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和自我护理。5级: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理。 6级:主要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理。 7级:大多数器官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我护理。8级: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药物依赖,自理。9级: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药物依赖,自理。 10级: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自理。 一级至十级工伤认定补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退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7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 (2)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其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70%,六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根据受伤员工本人的提议,员工可以终止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2)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费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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