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方法可以打破收养关系 |
释义 |
首先,收养应当根据双方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的条件是双方同意。 收养人只需征得养子女的同意;养子女未成年的,应当征得养子女的亲生父母或者原监护人的同意;养子女具有辨认能力的,也有必要征求领养子女的意见。协议终止收养的,可以办理公证或者登记手续。第二,应一方要求终止。 是指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但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因财产、生活等问题发生争议的情形。调解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诉讼程序可以由人民法院办理。我国《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灭。此外,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关系终止后,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资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虐待、遗弃养父母而终止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支付收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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