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一般构成要件是违约方必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要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这里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违约,因此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是违约。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的发生是基于合同关系的存在。违约是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不违约就是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特点是:第一,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当事人,这是由合同相对性规则决定的。第二,违约违反了合同义务。合同义务主要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有任意性。违反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也可能构成违约。第三,合同义务与合同债权相对应,违反合同义务必然导致合同债权的侵害。违约形式是根据违约的性质和特点对违约行为的分类。一般来说,违约可分为不履行和不当履行。所谓不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拒绝履行和根本违约。不当履行,是指当事人虽然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履行内容不符合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不当履行包括质量不当(瑕疵履行和损害履行)、数量不当(部分履行)、履行方式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时间不当(提前履行和延迟履行)等,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和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履行主要义务的行为。实际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满后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律和协议的豁免。只有积极的违约要件不足以构成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的构成还需要另一个消极要件,即没有法定的、约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条款。除法定免责事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事由的,免责事由发生时,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当事人免责的前提是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有效。(2) 特殊构成要件除了一般构成要件外,还与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态相适应,每种违约责任形态都有自己的构成要件,各构成要件之间并不相等。例如,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为:违约、过错;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为:违约、过错,一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违约方可以继续履行;违约赔偿的构成要件损失有:违约,一方当事人有损失,违约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以上是对违约责任有关问题的回答内容。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约和无法律约定的免责。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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