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管辖 |
释义 |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才能依法进行处理纠纷问题。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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