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年来著名的医患纠纷案例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著名的相似的案例都可以为我们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更好的事实说明案件的情况,为案件提供的证据起到了更好的参考性的价值;最常用的情况就是在医疗事故发生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多的相似性,接下来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为大家分享具体的医患纠纷案例。 近年来著名的医患纠纷案例 (一)“医师”被判担责:美女注射玻尿酸致鼻子感染 法院认为:侵害他人致使他人人身权利受害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赔偿。通过原告所提供的照片及其他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认定,被告为原告注射玻尿酸给原告造成了损害,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无合法依据以个人名义收取原告注射玻尿酸费用1万元,应予以返还;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被告支付其他注射玻尿酸费用2.6万元,法院难以支持。原告要求双倍赔偿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依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损害后果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返还小李注射玻尿酸费用1万元,并赔偿小李医疗费9750元。后小李因未拿到款项于2016年2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王女士由于担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而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和工作,将案款1.975万元全部交至法院,现该案款已经全部发还给小李,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二) 用错药致四岁男童死亡:药剂士未尽注意义务 4岁男孩洋洋因病前往安徽省某医院接受治疗。在此过程中,因药剂师用错药,导致洋洋在输液后出现异常,最终抢救无效身亡。2016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事故案,药剂士李某被控犯有医疗事故罪。 在庭审当中,公诉人指控,2016年4月27日,姚女士带着儿子洋洋到淮南市某医院儿科就诊,儿科主任储某检查后,诊断洋洋有发烧、咳嗽、咳痰、扁桃腺肿大的症状,遂开含有克林霉素、阿米卡星、注射用维库溴铵等药物处方,让姚女士前往门诊药房交费取药。门诊药房当班药剂人员李某未按《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未予以审核即发放药品。姚女士领药后,医护人员对洋洋进行输液,在输液进行到第三步时,洋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遂送入淮南另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事发当日死亡。2016年4月30日,经淮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完全责任;同时认定,淮南市医院为合法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为合法执业人员;医生用药错误,诊断与治疗不符;药师未按《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药,即未予以审核处方就发药;维库溴铵是致死主因。公诉人认为,李某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发放药品,造成就诊人死亡,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庭上表示对鉴定书有意见,声称自己不是药剂师,没有资格审核处方,是单位领导安排,他才发放的药;其是按处方拿的药,因为没有见过这个药,药品核对了,也问了主任,说是治疗化痰的,效果也很好。他还辩称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所拿的是麻醉药品。李某认为自己对事故有责任、有过失,但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有异议,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代理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医患纠纷案例都是很多的,我们在网络和新闻中都可以随时关注;很多著名的案例都为我们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参考,我们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找类似的案例为自己判断医者是否合法,同时也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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