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10276.06元;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2683.78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7512.39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年/人):2475.77元; 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26166元。 附: 1、丧葬费:13083元; 2、死亡赔偿金:205521.20元(城镇), 53675.60元(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626.03元/月(城镇), 206.31元/月(农村); 4、伙食补助费:20元/天(青财行字【2004】1037号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