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4、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赔偿请求人不能提交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法律文书或者材料的,可以说明情况,接收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口头申请笔录》,经赔偿请求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赔偿义务机关法制部门收到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应当当场出具接收凭证。 赔偿义务机关其他部门遇有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或者口头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当场联系法制部门接收;收到以邮寄或者其他方式递交的赔偿申请,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转送法制部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规定的相关内容,本文基本上已经包含了相关程序和规定的所有内容,不论是受理、审查,还是赔偿、责任追究方面,都列出了一定的规定以及处理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您,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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