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 |
释义 | 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 失踪人在失踪前或在失踪期间均可能产生各种债务,如欠缴税费、管理其财产必须支出的费用等。这些债务并不因为失踪而消除或者推迟履行期间。因此,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其债务仍然得依法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全国人大1986年4月12日通过)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 31、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3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相关知识:债权纠纷起诉的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 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这个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也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失踪人在债务支付上的法律规定。这在实际中也比较常见,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现在都了解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