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制约公司债券发行完了再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发行债券有哪些条件 (一)发行主体 1、具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万人民币; 3、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6000万人民币。 (二)资金用途: 1、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更新; 2、生产经营; 3、偿还债务,改善资本结构; 4、支持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5、股票回购。 (三)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法律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购买债券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风险的管控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一些纠纷,更多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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