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年前的欠款能要回吗 |
释义 | 多年前的欠款能要回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及时诉讼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这里需要注意2年诉讼时效,可以寻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应该可以要回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国家规定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这两年是根据我们发现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进行计算的,所以多年之前欠下的欠款是否还可以要回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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