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
释义 |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这个问题。在这里首先法律咨询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其次就是超标的保全,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申请国家赔偿,必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而且是正在执行职务的行为导致的。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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