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工作人员的嘉奖是本院审批吗 |
释义 | 法院工作人员的嘉奖是本院审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嘉奖是不是本院审批,要依据嘉奖的对象而定,例如基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三等功、嘉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批,并不是本院审批。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高级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奖励; (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个人一等功; (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集体一等功; (四)军事法院系统集体和个人的一等功; (五)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个人的奖励; (六)其他奖励。 第十六条? 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需要由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中级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记功或嘉奖,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等功奖励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集体二、三等功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一、二、三等功; (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一、二等功; (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一、二等功; (五)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除院级领导外个人的奖励; (六)其他奖励。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除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基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三等功、嘉奖; (二)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的集体三等功; (三)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三等功; (四)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嘉奖和法官、其他工作人员的三等功。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批以下奖励事项: (一)本院内设机构的嘉奖; (二)除院长外的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嘉奖。 第二十条? 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对下级人民法院的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工作人员嘉奖是不是本院审批,要依据嘉奖的对象而定,例如基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的三等功、嘉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批,并不是本院审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