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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释义
    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怎样讨债
    第一个是债权人一定要协助债务人想法挣到钱,这是最佳要债方法。第二是法院要处理这个问题首先不要自觉的把债务人贴上老赖的标签,老赖确实定是有严厉法律程序的,而执行法官们通常是,只需收到执行申请书就会毫不犹疑的把被执行人上老赖名单,这种草率粗暴的做法看似解了债权人一时的心头怨气,本质是在害债权人,也是在害债务人,你法官的目的应该是帮债权人完成债权,而不是不担任任的完上黑名单的任务。无论是债权人还是法院,要债的目的是完成债权,而不是赌气,更不是完完成不了债权的上级交办任务。债权人和法院都有失职调查理解债务人现状的义务和义务,一定要以实践状况下决议,这个决议一定是对处理债务最有利的才行,你不理性、不法律的逼债、上黑名单,最终却处理不了债务能否很可悲呢?这个可悲不只仅是个人以及法院的可悲,更是国度的,由于很多被人要债的人是企业开展的积极参与者和发起者,也是处理就业的参与者和理论者,他们假如仅仅为了本人他们或许不会被人逼债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性还完可以选择分期还款,在法律上只要钱一块钱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的,所以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欠的钱不多可以不用换,如果是欠银行的钱那么不还的话一般都会走法律路线,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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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