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使用法律错误谁来承担 |
释义 | 由法院审判人员重新审判,每个不同的程序法院违反程序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救济手段不同。 什么叫适用法律错误 法律的适用其实就是一个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事实,根据大小前提得出结论即法律后果。适用法律错误指的就是大前提错误一个施工单位因要对一位于公共通道处的地下供水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故在该通道上挖了一个用于检修作业的深坑,却未按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坑的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一路人掉入坑内受伤。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最终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2款的规定进行了判决,而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却未被法院引用。一个法律关系,有时候因法律颁布的部门不同,时间不同等原因,会受到多个部门法或同一部法律的不同法律条款的调整,这在法理上称为法律冲突。出现法律冲突时,一般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进行处理。民法通则106条2款属一般规定,125条属特别规定,应该适用125条之规定. 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为原判判处过轻,而要求加重、从重判处;等等。如果申诉人有足够理由说明这类案情,就具备了申诉理由,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申诉并立案审查直至再审审理。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前面提到法官也是普通人,话虽如此,但是,作为公务人员,也是参加过极为严格的考试以及专业的考试的所以说也应该做事说话都能够有理有据让国人信服。以上内容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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