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护人需要开庭吗 |
释义 | 指定监护人需要开庭吗 无需开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我国和指定监护人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指定监护人是否还需要开庭审理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规定的,如果对于指定监护人的相关问题还有想要了解的方面,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及时去法律部门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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