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没收财产算终结吗 |
释义 | 判决书没收财产算终结吗 判决书没收财产不算终结。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的一点。我国法律对于终结的规定不是以有没有没收财产来进行决定的。一旦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就意味着案件审理终结。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