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法履行如何处理? |
释义 | 签订合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进行经济来往的时候提供了一种保障,在签订合同时就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就已经确定了,对于负有义务的一方应按照履行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来使得另一方的权益不受到损害,那么要是合同无法履行如何处理,合同已无法履行构成违约吗? 一、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 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灭,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合同条款无法履行该怎么办?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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