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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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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同中常常会遇到关于不动产相关条款,不动产就是法律规定的不能移动的财产,就比如生活中的土地、房屋等等。那么是不是如果不动产方面的合同生效就意味着物权发生变动呢?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呢?相信了解了下文大家就清楚了。
    一、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
    不动产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权就有变动,所以合同生效以后要对不动产进行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交付。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情形
    中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提示: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生效。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③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3)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①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③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提示:上述三种情形的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在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小编已经解答了。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这一情况,不是合同生效就能决定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需要作出变更必须要进行登记,只有登记才具有变更的法律效力。小编还为大家列举了不动产物权变动情形,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内蒙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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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