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案件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
释义 | 一、再审案件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原审判决因实体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因实体问题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并不包括管辖权的重审,仅仅是指对实体的重新审理。这是由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裁定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实质是一个指令性的裁定,即撤销的仅仅是一审的实体判决,而对于一审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裁定是没有被撤销的,并不影响该管辖权裁定的效力。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允许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办[2013]36号)第13条明确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且该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再审;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告知当事人依法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裁定终结审查。此外,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指导》总第38辑的“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研究”一文,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若干最高法院针对管辖权异议的再审裁定,均明确表明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只要对于审理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存在着异议,都可以提出相关的管辖权异议,具体管辖权异议的要求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对于可以提管辖异议的案件类型如果你存在着争议不了解的话,法律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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