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起诉阶段办案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二)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三)审查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