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破产要进行清算,关于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关于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问题的相关规定呢?现在法律咨询网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分析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企业清算的程序,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问题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清算的问题,如在进行企业解散清算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破产清算中清算组的组成是怎么样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给您最好的法律建议。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破产企业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限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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