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 |
释义 | 【为您推荐】嵊州律师 瓯海区律师 郫县律师 平湖市律师 天河区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诸城市律师 认缴是指股东对其应当出资的股本并不实际进行出资,而只进行承诺和认可的行为。它的相对概念是实缴股本。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股权持有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那认缴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吗?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一、认缴的股权能否转让 首先,认缴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 1、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3、《办法》对股权转让收入的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3)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三、相关的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 的公告》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回答的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认缴的股权无论该股权持有人是否已经补足应当缴纳的股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其股权转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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