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具备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个公司的正式成立,与公司的负责人与员工的努力是离不开的,那么肯定会有一些条件限制,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具备哪些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说明一个公司的法人必须要有执政能力以及行政能力,具体的具备事项,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必备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处于公司管理职权的核心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谁担任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如果存在以上8点情形的则不能担任。 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应该适当的履行个人的职责,并且如果一个公司有一个合格的法人,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公司在逐渐壮大,文章也就解释了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具备内容也是在证明公司法人的能力,如果想了解其他事宜,请随时访问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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