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物业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
释义 | 现在房屋的居住质量有的时候也体现在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的,通过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对于小区的公共安全,改善小区的面貌跟维护我国的社会和谐发展等都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物业公司肯定也是要有法人代表的,那在担任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之前,肯定当事人也会考虑在我国物业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一、在我国物业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作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风险有如下几点: 1、自然灾害类,如台风、暴雨、雷电、洪水、地震等。 2、公共安全类,如火灾、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群体性中毒或传染病、抢劫、打架斗殴、盗窃案件等。 3、安全生产类。如大面积突发性停电、停水事故、浸水(跑水)、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电梯困人、煤气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等 4、社会影响类。如业主重大投诉已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干涉、影响公司声誉或由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法人代表法定资格 (1)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其实,物业公司法人有啥风险的这个问题也是不一定的。如果说,在物业公司的管理下小区仍然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比如说小区多家住户被盗,集体性中毒,电梯发生故障导致有人伤亡的都是要追究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的。这就促使法人代表平时对公司的各种工作都要严格的进行监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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