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吗?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
释义 | 随着社会的发展,同时加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大力扶持,很多具备一定实力的人选择离开原来的岗位自己设立公司。我们知道设立公司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同时设立公司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那么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吗?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吗? 这里的最低资金指的是最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营运资金是指可供企业经营周转使用的净流动资产即企业的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部分. 其计算公式为: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及存货等。 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即今后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公司注册流程、费用及时间大大减少。其中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开办公司”所以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 二、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以下是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吗等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因为国家对中小企业大力支持的原因,原来设立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3万已被取消,使“一元开办公司”成为现实。但在确认要设立公司的时候个人还是要考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去设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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