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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人的要求有哪些?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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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设立公司时,工商局往往会要求您确认相应的公司法人代表。因为法人代表有权利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利,所以法律在您选定法人代表时设置了一些要求,对于这些要求您是否都了解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公司法人的要求有哪些吧。
    一、公司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法人代表的注意事项
    1、职权行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2、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表见代表
    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所谓表见代表即是: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或者被撤销职权后,授权文件没有收回,第三人以授权文件的记载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的要求主要针对的是自然人,包含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其中,积极方面主要为对应的户口、对应的管理能力等,消极要求则是指不能欠债过多、不能有相应的经济型犯罪前科。小编认为,公司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因此法律规定也就较为严格。实务中,当您在选任公司法人代表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候选人是否拥有相应资格。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南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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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