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委托卖房纠纷有哪些? |
释义 | 1、被人“吃差价”引起纠纷 部分不法中介在获得卖家信任,取得了全权委托代理权之后,便会私下里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产,赚取差价,甚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而卖家由于对房屋交易情况了解得不清楚,白白承担了损失不说,还可能惹上麻烦。 2、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引起纠纷 卖家在办理委托卖房服务时,一般会主动提供账号,要求中介收到房款之后,第一时间打到自己的账户上。但是,个别不法中介却私自扣留钱款并挪作他用,更有甚者,还会出现卷款潜逃的情形,这时双方便会引起纠纷。 3、授权时间过长引起纠纷 如果授权时间和付款时间比较长,那就为不法中介和炒房客提供了炒房的机会,一些黑中介可能就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子进行多次倒卖,并且从中获利。此外,他们还可能替卖家做出虚假承诺,损害卖家的利益。 4、不当委托引起纠纷 个别卖家过于轻信他人,连签订买卖合同都让房产中介代为办理,这时一些不法中介就可能会伙同买家对合同条款任意改动。一旦交易没有成功,买家要上诉,卖家就会陷入不利的局面。 三、房产买卖过户的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洽谈,对买卖房产的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达一致后,双方签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二)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买卖双方向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查验有关证件、产权,必要时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由评价人对房产进行评价。 (三)立契过户:房产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以及采购对象,按权限申报经负责人同意后,经办人将办理立契手续。在契约上盖章,双方持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四)办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持房产买卖契约,到房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换新的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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