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 |
释义 | 一、婚后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 在离婚时,婚后安置房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1.拆迁安置房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人以产权置换或房屋补偿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这类房屋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处理。 2.如果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私有住房,那么该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如果被拆迁房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或者婚后拆迁了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并且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那么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以房屋补偿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情况则更为复杂。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在拆迁时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安置,即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在财产分割时,应考虑房产来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利以及使用父母工龄所蕴含的福利性、优惠性价值等因素。 二、安置房权属判断标准 安置房的权属判断标准主要依据房屋取得方式、被拆迁房的权属状态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情况。 在判断安置房权属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被拆迁房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通常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则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那么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还需要考虑被拆迁房的性质,如是否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 ![]() 三、特殊情况产权界定 在特殊情况下,产权界定可能更加复杂。 1.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在离婚和继承案件中,可以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结案。对于这类房屋,由于其权属尚未明确,因此在离婚时可能难以直接进行分割。 2.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婚前与父母及其家庭成员共同以房屋补偿方式安置的拆迁房,即使结婚5年以上,离婚时未经其他共同安置人同意,另一方也不可以承租。 你对婚后安置房的分割还有疑问吗?别担心,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快来提问,我们为你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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