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事业人员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醉酒驾驶入刑后,人们逐渐意识到酒驾、醉驾行为危害较大,相应的违法犯罪人员也逐渐减少。可是,现实中有很多人对于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人员的醉驾处理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企事业人员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事业人员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的纪律惩戒。 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不开除,交通肇事罪不一定。) 1、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2、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开除。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开除。(醉驾亦开除)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醉驾处罚的法律规定: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02月26,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事业人员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企事业单位人员醉驾除了要接受刑法等法律制裁外,还需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等的附加处罚。但是,一般对于被判处拘役的员工,是不会被开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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