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贷款要房产证吗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拿到房产证需要做抵押吗?(《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答案是需要的,任何形式交易的房子按揭贷款都需要抵押房产证的.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二、房屋按揭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个人商业贷款条件如下: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的快速发展就注定着一切事物会变得越来越好,国家的各种治理也会变的无比严谨,现如今的买房子过户房子和贷款不再像旧社会时一纸文书签字就完成交易了现如今这些后需要很繁杂的工序,房子按揭贷款也需要有房产证的抵押,这些很多人不知道,这就是平时我们都应该多学点法律知识的原因了,遇到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应付自如不再是一头雾水,如果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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