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呆傻儿溺死鱼池责任谁担 |
释义 | 一、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由其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 二、相关内容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让其实施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民事主体实施行为的范围受到限制,只能亲自实施与自己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行为后果。超出自己智力、精神状况的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7条-第24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特殊情况: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成年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与撤销:成年人的限制行为能力由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里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各位介绍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的呆傻儿如果遇到什么意外,因为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所以他的监护人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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