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以适用假释吗 |
释义 |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以适用假释吗 可以适用假释。 假释的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罪犯理论上是可以假释的,但是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 1、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2、时间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假释期间的限制 1、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不管法律处罚的力度是轻是重,我们都不能因为这些而去故意触犯法律,做一个合格、懂法、守法的公民,这才是我们应当做的。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疑问或者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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