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需要签合同吗 |
释义 |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到一家杂志社应聘实习编辑,前不久收到录用通知。这家杂志社是一家全员聘用制单位,不解决户口和医疗保险。杂志社录用了两名实习编辑,要进行3个月的带薪实习,实习期满后正式聘用其中一名为编辑。 我想请教的是: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最基本的内容怎样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实习期间是否也应签一份合同我听说很多私营企业以很低的试用期报酬雇人,干满试用期后就找各种理由辞退你,那么怎样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因为是第一次找工作,所以很多都不清楚,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祝:工作顺利! 法律咨询网律师 1、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小刘同学所说的“三保”,应当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此外,还有“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这均是法定的职工福利。不论在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劳动者都应当依法享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有关单位办理以上事项,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实习,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产生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至于说到小刘所说的“很多私营企业以很低的试用期报酬雇人,干满试用期后就找各种理由辞退你,那么怎样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一问题,律师认为,首先,不要为了得到一份工作而盲目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作为劳动者,最好先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其次,认认真真地工作,让单位认同和发现你的价值,我相信绝大部分单位是爱才的;最后,如果发现确有个别用人单位有此情形,不要忘了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既保护了自己,也能确保不会有和与你类似的人再次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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