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怀孕了还用坐牢吗 |
释义 | 累犯怀孕了还用坐牢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怀孕或哺乳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上对于怀孕的妇女是有从轻处罚的规定,就算是累犯依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但累犯不要以为通过怀孕就能避开所有的处罚。如遇到累犯怀孕了的情况之后她会怎么样处罚的内容不清楚的话,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寻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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