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范本 |
释义 | 【为您推荐】馆陶县律师 吴兴区律师 曲周县律师 陇川县律师 盐湖区律师 南郊区律师 柏乡县律师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的,这样才可以做到公平公正。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哪些原则呢?一起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 时间19××年 5 月17日 12 时 30分地 点××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机王××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适有××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驾驶“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李××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赵××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王××负事故主要责任,李××负事故次要责任,赵××不负责任。 (公章) 承办人:宋××郭××19××年5月27日 此认定书,已于19××年5月28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二、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的范本的介绍啦,我们在进行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时候,需要进行判断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是存在的关系越严重,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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