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拍卖车辆的牌照怎么处理 |
释义 | 司法拍卖车辆的牌照如何处理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所有权转移的,原所有人要现所有人提供号牌,未提供号牌的原因号牌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司法拍卖车辆的牌照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所有权转移的,原所有人要现所有人提供号牌,未提供号牌的原因号牌作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