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释义
    一、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被拆迁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
    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被征地人、被拆迁人享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为了更好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利,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也对公众的知情权予以明确的保护,对于侵犯公民知情权的行为予以禁止。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们需要做哪些准备?
    《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二十九条中的内容已经很详尽,在此不再赘述,而对于第三十条,需要我们牢记一点,那就是如果我们提交的申请中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不可以直接拒绝我们的申请,而且行政机关有义务“【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在7个工作日内或者没有一次性告知,那么该行政机关就属于怠政,是违法的,我们可以对之进行举报。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我们在此也是有义务的,即我们除非与正当理由,我们必须要在规定的(合理的)补正期限内补正申请材料,否则以后我们就失去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会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