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过后怎么又加刑呢 |
释义 | 一、判刑过后怎么又加刑 法院判决后对犯罪分子加刑的,一般是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决合并在一起处罚,所以会加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目前,各国刑事诉讼法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般包括以下几点: 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 2、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是指第二审。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包括第二审和第三审; 3、经第二审或第三审审理,裁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4、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判刑过后又加刑是可以进行数罪并罚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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