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我国公民想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步就是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如果是申请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话,自然是要向村委会或者乡政府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书的。只要最后土地使用权的申请问题获得了审批,那么后续可以顺理成章的办理土地使用证了。所以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管理所: 我场老场区职工住房建于建场初期的一九七六年,房屋结构是石头和泥,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成危房。 鉴于以上情况,二〇XX年,我场 户职工家庭筹集资金,由我场场部组织在现在的新家属区实施建房。因当时建房时间仓促,加之职工经济条件不佳,未提出和办理土地使用申请手续。 为此,今特向贵所提出上述职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恳请贵所予以办理。 以上报告,敬请批复。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办理集体土地使有证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如果自己并不是集体组织成员那么就没有必要再递交相关申请书了。但是集体土地成员实行一宅一地,所以需要当事人在申请书当中交代清楚自己原有的土地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所以才需要政府同意划分新的土地,只要经调查核实以后情况属实的,都可以依法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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