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颁发的? |
释义 |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国家会给每位土地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以此证明该土地已有归属,那么,新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颁发的?目前看来,最新的土地使用证是在2003年颁布的,一直沿用至今。 最新的土地使用证是2003年颁发的。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土地证的发证机关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 土地证颁发具体的依据为:《土地管理法》 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和的有关规定办理。 新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颁发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好本人证明,同时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要到实地进行考察,丈量土地。但是,近几年来,国家为了经济发展开发各种大型项目,需要用到百姓的土地,但是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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