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法律办案是滥用职权吗 |
释义 | 违反法律办案是滥用职权吗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 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 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对于物质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根据《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进行把握,但对于非物质性损失的认定,则须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滥用职权主要是属于主观上面的故意行为,而对他人的利益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的结果,对违法办案如果构成了这样的要件的话,是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