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无法认为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是一样的。但是,其实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是具有很明显的区别的。那么,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二者的刑法条文又分别是什么?小编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 1、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是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是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是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二、贪污受贿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解答。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者的心理状态,主观目的和客观表现三个方面上。虽然二者是有区别的,但都是触犯了法律的不当行为,都是应该避免的,尤其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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