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5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29日 法释[1998]9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9司18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0年3月14日 高检发研字[2000]7号)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0]l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6月30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21号)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年3月4日 高检套[1999]1号) 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午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2000年12月1日)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年9月16日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12、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2003〕167号发布) 二、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最主要的条文规定就是在刑法当中进行的规定,比如说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指的是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是情节如果比较严重的话,那么也可以达到立案标准,职务侵占罪指的是5000元到2万元以上,私分罚没财产罪指的是10万元以上,达到立案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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