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成立 |
释义 |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成立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定义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造成轻微伤是否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 殴打监管人员致轻伤的,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 对监管人员实施拳打脚踢等轻微的暴力,其意在造成监管人员的肉体痛苦,一般不会造成被殴打者身体组织完整及身体器官功能的破坏。即使造成破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范围。如果致人重伤甚或死亡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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