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宝鸡市房地产企业参加土地拍卖,拿到的土地中很多属于之前的农田耕地等。这些土地都是国土局根据城市规划从农民手中征收过来的。对于很多农民来说,耕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失去土地就减少了收入来源,为此,政府要给予补偿。那么,宝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小编根据当地政策和大家讲一讲。 一、宝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基本农田:96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2000元/亩;基本农田:74400元/亩;建设用地:62000元/亩;未利用地:49600元/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征地拆迁搬迁费是多少? 住宅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搬迁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费计算两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费只计算一次。 住宅房屋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的标准,自被拆迁人搬迁之日起计算,每月过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搬迁的,过渡费可上浮20%;超过60日的,过渡费按原标准执行。过渡期从安置楼开工建设之日起计算;逾期安置的,过渡费标准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宝鸡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综合地价确定,分为3个档次,并且每个档次中还根据土地类型细分。目前最高的一档是每亩地96000元。政府在颁布的征地公告中,会注明被征收土地的类型、所属片区及综合地价等。如果征地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挪用补偿款的话,严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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