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受贿罪其实仅仅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如果是国有单位有收受他人贿赂,同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则此时构成的应该是单位行贿罪。《刑法》针对不同主体实施的受贿行为规定为了不同的罪名。那其中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法律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 《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其实在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是有所修改,如今,对于犯受贿罪而被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在判刑的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也就是说即使日后死缓犯可以依法减为了无期徒刑的,也是不得对其减刑和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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