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作出表示,也可以用口头方式表示。但用口头方式表示的,必须在有合法见证人的情况下,对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态度。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实际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大家就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对于放弃继承权是很重要的决定,对于继承人来说就要想清楚,以免自己后悔就来不及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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